- 廖凡;王玉婷;
中华文明所具有的突出的连续性、创新性、统一性、包容性及和平性,同国际法的精神、气质和原则高度契合。以历史的眼光和更加宽广的视角来看待和认识“国际法”,才不会受制于“西方中心主义”或者局限于威斯特伐利亚体系。无论与近代意义上的国际法有多少形式上的差异,古代中国的“礼”的确在相当程度上发挥了规范国家行为、调整国家间关系、塑造周边和区域秩序的功能,在实质上起到了今天被称之为“国际法”的那些规则所起的作用。相较于西方传统治理模式,礼治秩序具有包容性、关系性和示范性三大鲜明特征。中国应当基于这些特征,秉持“天下无外”理念捍卫国际法在包容基础上的内在统一性,以正确义利观为指引在国际关系中推崇道义和礼让,出于负责任大国的身份和立场妥善提供国际公共产品,从而推动国际法领域的实践发展与话语创新。
2025年06期 v.75;No.292 67-78页 [查看摘要][在线阅读][下载 1316K] [下载次数:60 ] |[网刊下载次数:0 ] |[引用频次:0 ] |[阅读次数:0 ] - 刘志云;刘林萃;
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作为应对技术风险外溢与价值观冲突的核心议题,攸关全球公共利益与未来发展秩序。近年来,包括国家、国际组织以及非国家行为体在内的多元治理主体纷纷围绕该议题,依托多边、双边、单边及民间层面等多种路径以平行或交叉方式同向发力,推进了人工智能全球治理的实践。然而,受价值理念差异、政治体制分殊与国家利益博弈交织影响,治理实践频现战略分歧、结构分割与规则冲突,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遂呈阵营化、碎片化、低效化之态势。凝聚最大公约数,强化路径协同,促进规则协调,已成为当前破解治理困局的必由之路。作为人工智能全球治理的积极倡导者和践行者,中国应坚持“共商共建共享”之治理观,在“以人为本、智能向善”的治理理念下,推进开放包容互惠安全的治理模式与治理平台的构建,以及多元治理路径的协调并进。此外,还要做好“三位一体”的合作方案选择,推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实践的进步。
2025年06期 v.75;No.292 79-92页 [查看摘要][在线阅读][下载 1371K] [下载次数:206 ] |[网刊下载次数:0 ] |[引用频次:0 ] |[阅读次数:0 ] - 张晓君;赵佳慧;
数据跨境流动中的安全审查豁免制度是一种例外性的排除制度,旨在排除损害或可能损害个人安全、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的现实风险。依据排除风险的方式特征,可以将现有豁免制度分为两类,一是概括式排除风险的形式豁免,二是具体化予以风险排除的实质豁免。两类豁免制度存在重叠和交叉,导致实践过程中制度适用的现实困境。具体表现为豁免目的中发展利益与安全利益的对立冲突、豁免标准中定性方式与定量方式的混用乱象,以及豁免方式中竞合手段与多线并行的差异分歧。我国应维护数据主权、促进数据共享和保障数据自决权,依托数据分类分级框架完善安全审查豁免的适用制度,通过设立快速审批通道、引入“去中心化”存证等方式优化豁免运行程序,达成安全审查豁免制度排除安全风险和促进数据流动的实效。
2025年06期 v.75;No.292 93-106页 [查看摘要][在线阅读][下载 1358K] [下载次数:143 ] |[网刊下载次数:0 ] |[引用频次:0 ] |[阅读次数:0 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