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何志鹏;耿斯文;
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,中国提出了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建设任务。国际法是涉外法治的关键部分,因此,中国式现代化必然包含国际法思想与制度的现代化。在实践方面,中国以国际法治的参与者和建设者为身份定位,广泛参与经济、环境、人权、海洋等领域的国际事务,通过供给国际公共产品的方式推动国际法的发展,并在这一过程中逐渐实现国际话语权的提升。在理论方面,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坚持立场,遵循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;针对国际法建设不断塑造理念,进行国际法理论的推陈出新;增强国际法的普遍性与代表性,完善发展中国家国际法理论。中国与国际法呈现出协同进化的关系,中国式现代化依赖于现代国际法,中国式现代化也会发展和优化现代国际法。
2026年02期 v.76;No.294 42-54页 [查看摘要][在线阅读][下载 1525K] [下载次数:27 ] |[网刊下载次数:0 ] |[引用频次:0 ] |[阅读次数:0 ] - 黎四奇;黄睿喆;
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产业化应用引发了全方位的内容风险治理挑战。当前,我国确立了以服务提供者为中心的责任规制框架,并为其配置了贯穿模型开发至内容传播的全周期内容管理义务。然而,该框架建立在服务提供者集研发和部署双重角色的基础之上,未能充分把握服务提供者在价值链条中的实际定位、内容控制力及合规能力差异,从而导致责任分配失衡。为此,应基于技术供给的具体模式精准界定责任主体,构建适应GAI技术特征的“避风港”规则,为服务提供者确立合理的免责边界。同时,需超越单一维度的分类分级规制思路,综合研判模型自身的通用性和系统影响性、应用场景的风险程度以及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能力和资源禀赋,实施差异化的监管策略,以实现鼓励技术创新与防范内容风险的有效平衡。
2026年02期 v.76;No.294 55-66页 [查看摘要][在线阅读][下载 1531K] [下载次数:38 ] |[网刊下载次数:0 ] |[引用频次:0 ] |[阅读次数:0 ] - 徐国冲;黄圣赟;
进入21世纪,全球化和智能化的发展推动风险呈现出跨界性、复杂性和高动态性的特征,评估成为风险治理的前置条件。但在反身性的作用和新兴技术的加持下,风险与评估交织进一步加剧了现代社会中的不确定性,如此循环累加,“评估社会”应运而生。评估社会由风险社会发展而来,是风险社会的新面向,标志着风险治理进入了新阶段。评估逾越了传统意义上的工具属性,延伸为一种深刻的行为方式、思想体系与权力表达,并使评估社会面临着评估循环、异化、垄断、反噬等挑战,威胁着现代民主的基本原则。为降低评估社会中的新型不确定性以及由评估引发的次生风险,应重构评估管理体系以减弱评估的过度泛化,规制评估权以防止权力滥用,警惕意外信号以适应性和灵活性应对风险,推动公共价值归位,为评估社会注入更多民主性、公平性和可持续性。
2026年02期 v.76;No.294 131-147页 [查看摘要][在线阅读][下载 2000K] [下载次数:18 ] |[网刊下载次数:0 ] |[引用频次:0 ] |[阅读次数:0 ] - 钱志熙;
黄庭坚承传初盛唐陈子昂、李白为代表的复古诗学,推崇建安、盛唐诗风,以陶、李、杜为基本经典。他把诗歌史分为《诗经》、楚辞与“末世诗人之言”三段,体现其复古诗学的基本纲领。他的“兴寄深远”说源自李白“兴寄深微”说。他对李白诗歌作出高度的评价,其基本的观点,是认为李白诗风豪壮,不受法度束缚而自然合道。这体现了黄庭坚重法而崇自然的基本审美理想。黄庭坚平生爱写李白诗,通过草书艺术再现李白的艺术风格,其书法与李诗精神高度契合,这也是他草书创作的最高境界。黄诗深于汉魏体制,有古风之作。黄庭坚认为学李白诗要知其妙处所在,黄诗早年多学李白豪放之体,比较表面化,中年变化为自己的风格,但其健笔纵横、奇崛波峭的风格,仍深受李白影响。其七言古诗、七绝等体,在体制风格上受李白影响尤其明显。黄庭坚的学李白,与其学陶、学韩一样,都是对经典作家的学习方法,即学而不为其所局限,不专事于模拟。
2026年02期 v.76;No.294 148-162页 [查看摘要][在线阅读][下载 2490K] [下载次数:12 ] |[网刊下载次数:0 ] |[引用频次:0 ] |[阅读次数:0 ] - 余来明;余沁;
晚明文人费元禄所著《转情集》在编写、出版过程中曾经历多重改造,目的是增加作品所具有的流行元素,从而提升文本的传播力和读者的阅读兴趣。在书名拟定上,由《园史》更名为《转情集》,以迎合大众读者对富含“情”元素内容的阅读偏好;在文本形式上,伪造“名家”评点与牌记,以凸显“名家”特色,增加出版物的权威性,提升读者认可度;在副文本制作上,以罗列名家姓名、摘抄字句、增添附录等方式,来丰富书籍内容,提升书籍的影响力要素。种种变动反映了晚明出版商业化浪潮下“趋时”作品的制造过程,体现出晚明流行文化塑造独具一格的时代性特征。
2026年02期 v.76;No.294 163-173页 [查看摘要][在线阅读][下载 2600K] [下载次数:7 ] |[网刊下载次数:0 ] |[引用频次:0 ] |[阅读次数:0 ] - 陈明光;
西夏《天盛律令》有关农业税的立法条款,看似分散或缺乏联系,但通过以税制要素为主题概念,可以从中归纳出其比较完整的法制形态。该税法有关纳税义务人、核实作为征税对象的田亩及其熟田买卖与纳税义务转移、税率、法定税物与折纳、附加税、夫役征调、税收减免和税务违章处理等条款,与唐宋农业税相关条款既有诸多制度渊源,又有不少突出的制度创新和因地制宜的立法特点。由此证明《天盛律令》作为西北少数民族地方政权编制的法典,不仅有因地制宜适应本民族、本地区政治、经济和社会状况的立法特色,还有继承发展中华法典的丰富内容,值得进一步加强比较研究。
2026年02期 v.76;No.294 174-190页 [查看摘要][在线阅读][下载 2836K] [下载次数:3 ] |[网刊下载次数:0 ] |[引用频次:0 ] |[阅读次数:0 ] - 黄纯艳;
宋代制定了系统的地方官员财政考课制度,督促地方官员依限、足额完成财政征调。财政考课的主要方式是比较之法和量化考核,其主要目的是保障中央财政征调和实现财政增收。虽然在制度上“税赋”考课限制超额,“课利”可合法增收,但财政考课实际以增收为导向,且财政业绩与仕途进退直接关联,决定了地方官员行政取向是以财政征收为先务,而忽视地方治理的其他事务,不断追求财政增长,从而加重百姓负担。财政考课促使地方官员重视奉国而轻视安民目标,影响了地方治理的成效。
2026年02期 v.76;No.294 191-204页 [查看摘要][在线阅读][下载 3117K] [下载次数:14 ] |[网刊下载次数:0 ] |[引用频次:0 ] |[阅读次数:0 ] 下载本期数据